在足球比赛中,“双重触球”通常指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接回传球或持球后再次触球的违规行为。根据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第12条,守门员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一是用手接队友故意用脚踢给他的回传球;二是守门员在将球发出(包括手抛或脚踢)后,在其他球员未触球前再次用手触球。

裁判判断是否违规,核心在于两点:首先是回传球是否为“故意”。如果队友是用头、胸或膝盖等金年会app官方下载部位将球回传,即使守门员随后用手接球,也不构成犯规。但若队友明显用脚将球回传,守门员再用手接,就属于违规。其次是守门员是否在“释放球权后再次用手触球”。例如,守门员手抛球后自己再用手接,或大脚开球后球未被他人碰到又用手扑救,均属双重触球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守门员在持球状态下(如抱球、拍球)并未算作“已释放球权”,此时继续控球不违规。只有当他明显将球发出(如掷出、踢出)后,才进入“不可再次用手触球”的限制阶段。VAR虽可协助判断进球是否有效,但此类间接任意球判罚通常由主裁现场判断,极少通过VAR介入。
球迷常误以为所有回传都不能用手接,其实规则仅限制“故意脚部回传”。此外,若对方球员触球后再回到守门员脚下,即便守门员随后用手接,也不违规。理解这些边界,有助于厘清争议判罚背后的规则逻辑。


